书 名: | 国家福利功能的正当性 | ||||
英 文 名: | THE LEGITIMACY OF STATE WELFARE FUNCTION | ||||
作 者: | 高功敬 | ||||
I S B N: | 978-7-5201-3136-0 | ||||
丛 书 名: | |||||
关 键 词: | 研究 社会福利制度 正当性 国家福利功能 |
国家福利功能的要义在于收入与财富的强制性再分配。但凡涉及强制性权力的运用,正当性的追问便相伴而生。国家福利功能如何证成?相关的等价问题还有:福利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普遍性基本收入(UBI)何以可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有可能是错误的吗?为国家福利功能寻求“无人能有理由拒绝”的规范性基础,首先,必须有效回应自由至上主义者以及新古典自由主义者们对国家福利功能的道德权利指控与有效性指控。一方面,需要从各种道德权利指控的立论内部出发,证明国家福利功能的必然性;另一方面,需要阐明国家福利功能的有效性:它不仅对所有人都是有效可及的,并且与激励机制相容。其次,需要从正面为有效可及的国家福利功能提供一个自足的规范性基础,它必须通过上述必然性与有效性检验。只有完成这些知识义务,我们才能充满信心地说:国家福利功能拥有了一个坚实的规范性基础,它是无人能有理由加以拒绝的。